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赵贝)2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近日发出一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及其家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案情显示,刘某与陈某原系夫妻。2021年10月18日,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后,陈某因索要财物未果,多次骚扰、殴打刘某,刘某也多次报警寻求帮助。2023年1月31日晚,陈某再次私闯刘某家中索要财物,双方发生争执、打架,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处理。2023年2月9日,刘某向利川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利川市法院经审查于2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陈某威胁、殴打刘某及相关近亲属;禁止陈某骚扰、跟踪刘某及相关近亲属。同时,法院特别告知陈某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