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思淼 陈佳慧
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海报印错了新人的名字,导致亲朋误解,议论纷纷,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遇上此事,导致当事人长期失眠、自责、心情低落、就医服药,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黄冈市麻城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婚礼海报印错新郎名字引发的纠纷,判决婚庆公司“印错名字”属违约,支付违约金和精神损害费。
海报印错名字喜事变尬事
2022年4月,张女士因儿子婚礼需要,与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对服务对象、内容、费用等进行了约定。婚礼当日,到场宾客向张女士反映,酒店门口的婚礼海报把新郎名字印错了。张女士急忙前去查看才发现,海报上新郎的名字“某坤”被印成了“某迪”。
婚礼后,婚庆公司多次向张女士催要服务费9000元,张女士拒绝支付,婚庆公司于是提起诉讼。张女士答辩称,因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海报将新郎名字印错,导致亲朋走错宴会场地,给新娘家属造成误解,应扣减部分服务费;并且,张女士称此事让她心里总感觉对不起儿子、儿媳,导致失眠、心情低落需要就医服药,于是提起反诉,要求婚庆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
法院判婚庆公司违约
据介绍,麻城法院鼓楼法庭对本诉和反诉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认为,婚礼海报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郎新娘及其家人有祝福和纪念意义。婚礼海报上新郎名字写错,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故法院认定婚庆公司的失误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未约定违约责任,但张女士依法有权要求婚庆公司通过减少服务费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酌定按照合同标的金额的35%对服务费进行扣减,即张女士只需向婚庆公司支付服务费5850元。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庆公司将新郎名字印错,使婚礼操办者和服务合同签订人即新郎母亲张女士失眠、心情低落因此就医服药,足以认定为严重的精神损害。故法院对张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酌情支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