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1日

“十条警规”颁布一周年 看咸宁公安作风之变

过去一年,咸宁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刘贵贤 张恒

“公安民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推诿刁难、吃拿卡要、耍特权”“严禁违规查询、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一年前,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发布“十条警规”,短短500余字,从接听电话、规范着装、请示报告、值班备勤、公车使用等方方面面出台硬性规定,全面规范队伍管理,整肃纪律作风。

一年后,成效如何?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探访,看咸宁公安作风之变。

工作时间外出饮酒

派出所长被免职

去年3月,咸宁市公安局“十条警规”专项督察领导小组在通城县公安局某派出所督察检查中发现,该所当天带班所长并不在岗,且手机关机。在检查组的现场督办下,下午5时20分,所长才回到派出所且身上有明显酒气,后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100毫升12毫克。经查,该所长因私事中午与朋友外出饮酒。

《十条警规》明确,严禁工作日、公务出差、值班备勤、安保任务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酗酒、酒后驾驶。经督察小组研究决定,对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通城县公安局对该派出所所长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全市民辅警感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撼。随后,通城县公安局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宣布免去其所长职务。此外,其违纪问题已依纪依规移交通城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

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咸宁公安首次发布《十条警规》,硬性规定“六必须”“十三个严禁”,就是要强化问责追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提升队伍纪律性,增强队伍战斗力。

23期情况通报

累计处理民辅警132人

“小到穿衣戴帽,大到违法犯罪,《十条警规》事无巨细。”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警规》是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的基础上,分析队伍现状、反复研究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制定出台的,目的就是让民警辅警少上酒桌、远离牌桌、多坐书桌。

通过现场督察、视频督察、网上督察、控警核查等多种方式,一些老百姓有意见或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021年,嘉鱼县公安局某辅警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安交管等多个公安平台大量查询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数万元。后经督察小组研究决定,对该辅警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截至去年底,咸宁市公安局先后发现并督促处理违反“六项规定”、《十条警规》的民辅警132人,制发《咸宁市公安机关“十条警规”执行情况通报》23期,责令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118人,予以诫勉7人,移送纪律处分5人,移交刑事立案1人,辞退1人。

发挥党组织作用

做好警示更做好帮教

去年4月,通山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不文明驾驶、耍特权,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争执冲突。随后,该派出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当事民警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分管所领导,支部书记作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人员逐人发言,开展摒弃特权思想,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警示教育。

“我们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在做好警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做好帮教。”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以及民辅警,都会要求其所在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当事人要当众书面检讨,所有人都要发言,且支部书记也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这不仅是警示,更是一个帮教的过程。一年时间过去,作风问题、纪律问题明显改善,全警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十条警规》也正在广度和深度上持续深化。

“《十条警规》发布以来,特别是‘严禁工作日、公务出差、值班备勤、安保任务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让一些民警以往存在的抹不开面子、放不下杯子的应酬现象有了质的改变。”一名警嫂感慨地说,现在爱人到了晚上如果不在单位加班就回到家里陪孩子辅导作业,家庭氛围温馨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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