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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 针对网络平台经营者提出新规 不得强制经营者低于成本价销售 2025年06月28日

据新华社电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至今已有30多年,经过2017年、2019年两次修改,在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完成第三次修改。顺应互联网行业的新发展,此次修订直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可谓正当其时。

加大对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近年来,“全网最低价”等口号成为各大平台流量争夺策略,受平台企业低价竞争影响,中小微商户线上经营利润逐渐走低,同时潜藏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多重风险。

“不合理的定价规则违背交易成本理论,看起来是在保护消费者,实际上很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王先林表示,从长远看,这容易造成企业的合规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下降,损害平台内中小经营者、劳动者权益,加剧平台内经营者的低水平无序竞争,导致市场失序风险上升,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权益。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义务

无论是平台还是入驻平台的上千万商家,合规竞争是底线。从长远发展看,平台企业的竞争合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吸引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