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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做出口贸易的大老板、恨铁不成钢的富豪爸爸、派出所民警……00后男子汪某某一人分饰多角,只为骗钱。近日,经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5月19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2000年出生的汪某某是阳新人,肄业后无所事事,于是动起快速来钱的歪心思。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1月底,汪某某让商贩姜某送槟榔上门,并要求记账。半小时后,汪某某以资金周转的名义向姜某借钱,称会与之前的槟榔钱款一起归还。“因汪某某自称家里是做工程的,且自己还在经营出口贸易,后续有机会将关注姜某生意。姜某未多想,便向汪某某转账900元。”随后,汪某某又以资金周转、银行卡出问题需要解封等理由,陆续向姜某借款几十万元。“每次汪某某都以借钱周转,后续一并还钱进行诈骗。”承办检察官介绍。
2024年初,因借给汪某某的钱有去无回,姜某便一直催着汪某某还款。眼看事情就要败露,汪某某又想了两招,扮演起“恨铁不成钢的富豪爸爸”“派出所民警”,实施连环诈骗。
去年1月中旬,一个自称是汪某某“父亲”的人加了姜某微信。汪某某“父亲”告知姜某,汪某某因打架被派出所抓了,一大笔现金被扣押,需要支付医药费和罚款保证金才能解封。聊天中,汪某某“父亲”批评儿子,并保证会将儿子的钱归还给姜某。为拿到前期借给汪某某的钱,姜某向汪某某“父亲”多次转款。同年3月,一个自称是“民警”的人加了姜某微信,称汪某某有58.5万元现金被扣押在派出所,需要先交5.8万元,解封后才能取走。同时,汪某某需要“打点”才能出来。想着汪某某还钱的前提是其本人需要从派出所出来,而且被扣押的50多万元解封后也能归还之前的欠款,姜某又向“民警”转账几万元。
因汪某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归还借款,2024年5月20日,屡次被骗的姜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第二天,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被刑事拘留。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于2024年8月27日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汪某某虚构其有50多万元现金被扣押在派出所、银行卡被冻结需要解冻等事实,冒充其父亲、民警等身份,骗取姜某等人的财物共计112万余元。截至案发,所骗钱款均被汪某某个人挥霍及支付赌资。